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综合要闻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1015日,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768),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推广电子保函,降低交易成本,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但同时,当前我省招投标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投标企业无序增长“抱团”投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等乱象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市场正常秩序。为防范化解行业乱象,破除顽瘴痼疾,迫切需要从制度层面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主要内容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紧抓主要矛盾,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

(一)规范五类市场主体。

一是招标人不得以肢解发包、化整为零或者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不得以战略合作、招商引资等理由搞“明招暗定”“先建后招”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严禁招标人代表在评标过程中发表倾向性、误导性言论或暗示性意见。

二是招标代理机构严禁采取非法手段承揽业务不得泄露应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对招标代理机构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依法处罚参与围标串标等行为并纳入信用记录

三是投标人通过分批核查、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投标人基本信息进行核查。对信息存在虚假的投标人,责令纠正并倒查在平台参与的投标活动冒用其他企业名义注册的投标人,依法查处清除虚假信息。

四是建造师在项目“确认建造师”环节增加人脸识别功能,防止冒名顶替。更换建造师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承诺通过核查比对社保等信息,依法查处建造师挂靠行为。

五是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处罚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入库审查单位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单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暂停或者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决定。违法违规专家降低抽取频次

(二)规范四方面投标行为。

一是投标文件制作方面投标人应使用本企业实名注册的计价软件(加密CA锁)编制投标报价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和网络IP地址等雷同按视为串通投标调查处理

二是投标文件内容方面鼓励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纳入招标文件的违约责任条款建设工程业绩应在国家内外官方平台可查询。资质资格、工程业绩虚假或标书实质内容空白,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追究违约责任,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三是投标文件解密方面行政监督部门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全部内容。投标人拒不配合解密的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予以解密。

四是投标保函开具方面开具投标保函的保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交纳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保函的,依法按视为串通投标调查处理。失信投标人不得适用信用承诺政策。

(三)健全双维度监管机制。

一是推进平台智慧监管推进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改造,构建投标行为“画像”功能,对“陪标专业户”“抱团投标”“标王”“职业投标人”等线索自动分析比对,移送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在线监督通道,支持实时查询调取招投标数据。推广数字见证系统,发现现场异常行为,第一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二是推动部门联动监管适时开展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联合执法等工作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同步暂停交易平台投标人相关账号运行对失信主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